主要經歷
1990年7月至1995年2月,在北京輕型汽車有限公司工作;1995年2月起,在水利部水政水資源司工作,先後任水利部水政水資源司法規處副主任科員、主任科員、副處長、處長;2009年5月起,任水利部政策法規司副司長;2014年11月起,任長江委副主任、中共長江委黨組成員。 2017年10月起,水利部政策法規司副司長(正司級)。
主要貢獻
1995年進入水利部,一直從事水利立法工作,參與了《防洪法》、《水法》、《水土保持法》等3部法律,《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徵收管理條例》等9部行政法規,《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管理辦法》等20餘項部門規章的制定(修訂)工作,親身經歷了近20年來的水利立法工作,是新時期水利法治建設的一名實踐者和見證者。